人治社会、土地、公益诉讼
今天在看雅虎资讯时,有一则新闻,标题是《中央土地调控路线图成型 要求国土部勿怕得罪人》,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现在很着急,经过前两年的宏观调控,现在又出现了新情况,地根已显失控态势。”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向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这样表示。全国各地政府对土地的滥用问题如堆雪球一样,现在已经是积重难返,“土地财政”这个词早已不新鲜,各地政府违法违规的现象相当普遍,权力与资本的联合,形成了强大的“范围经济”效应。
文中出现了一个颇具封建集权色彩的词,即“尚方宝剑”, 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不怕得罪人,国土资源部背后有国务院支撑着。看到这里,我感到有些悲哀,这些言词、权力运作状况都带有强烈的“人治”色彩,我们的制度并没有办法保障相关的行政主体不惧怕“得罪人”。
在中央集权的古代社会,官官相护,出现问题后,官员都相互遮隐,无法发现问题,尤其是地方的官员,在地方“狂风”般大小的事情,到了皇帝耳中已弱如“微风”。有时皇帝发起善心,便有可能派个钦差大臣到地方视察,解决问题。钦差大臣也往往是到地方游荡一下后,便回朝向皇帝“告安”,因为钦差也怕“得罪人”,官场人际关系复杂,得罪人后也难免让人放暗箭。除非皇帝“力挺”钦差一定要把事情弄得水落石出,获得“尚方宝剑”似的中央最高权力支持,否则各种皇旨政策必大打折扣。在封建社会中,集权式的统治制度下,行政效果与皇帝个人的支持,其关系相当密切,各种政策也相当地不稳定,制度的执行更多地寄希望在皇帝一个人身上,这是一种奢望。人治社会、集权制度带有与生俱来的不良因素。所以我们现在呼唤建设社会主义“法治国家”。
现在土地使用出现如此多的不良状况,本身是国土资源部失职,至少是失察,其把相关的国法束之高阁,不去执行,放任问题的滋生。现在问题积累到如此巨大的程度,国务院忍不住了跳出来,要求国土资源部要“不怕得罪人”。这里反映了一个问题,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,任何公民完全可以就国土资源部的失职、失察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。国土资源部进行高强度的行政执法,会碰到各方面的压力,其需要来自代表最高行政权力的国务院的支持。想到这一些便觉得悲哀,我们国家是过于集权了吗?过于集权倒不见得,但权力缺少约束是显而易见的。建立公益诉讼是必要的,国土资源部这种“怕得罪人的”做法就要付出代价,公益诉讼可请求其严格执法、相关官员辞职等。当民众推选出的代表怠于“代表”民意时,公益诉讼制度将对政府行为的纠编起到重大作用,频繁、密集的诉讼将使政府更“守本份”,树立更强的服务意识,真正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
【作者: zhengwencai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6年06月25日 星期日 17:27】【 加入博采】【打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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